青山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打造青心守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工作开展以来,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4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6件案件被包头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青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20余篇。
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地区发展大局。向党委、人大进行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汇报,与石拐区检察院、青山区农牧局等10个单位签订《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形成公益守护合力。建立《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暂行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跟进监督等检察活动20余次;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5件,让监督更精准、联络更高效。强化上下联动和跨区域协助,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等13个检察院签订《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联合督促整治外来物种入侵,共同保护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加强生态保护。办理督促整治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11家商砼企业迁离保护区;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联合青山区农牧局共建1492亩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守护黄河安澜。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督促清理河道20余公里,累计清除河道固体废物约30000立方米。严守耕地红线。依法办理一批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年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恢复耕地10余亩。
助力长城遗址保护。针对赵北长城保护范围内存在违建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随后,青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该案被最高检评为长城保护典型案例。深入青山区东达沟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详细了解面塑、内画、烫画、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和保护情况,该项工作被“内蒙古检察”宣传报道。
切实保障居民区设施安全。聚焦某高层住宅小区15处消防安全隐患和131个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督促整改建议。加强食药安全检察监督。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督促整改药店20余家。积极办理辖区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虚假宣传等行政公益诉讼案,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及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筑牢国有财产安全防线。围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领域开展监督活动,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追缴受损国有财产,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共推动收回国有财产12余万元。推动消除特定群体出行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在包头市首次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16台,并组织开展“回头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视障人士代表走上街头,实地体验“会说话”的红绿灯,确保无障碍设施实用、好用。该工作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