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19日,包头市检察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明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集中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结合思想与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以更高标准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学习教育纠治检察履职中的政绩偏差,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把司法为民落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检察履职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本职本源,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以实干担当彰显检察作为,坚决扛起推动包头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