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为深入践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公开听证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24日,包头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拟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主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参加,实现司法办案、人民监督、普法宣传同频共振。
听证会上,检察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听证全过程,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情况,全面阐述了拟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各方意见后,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等问题进行充分问询,经过听证员深入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既严格恪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既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惩戒、教育与挽救的有机统一,对该案的处理意见表示赞同。
同时,检察人员以本次听证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深刻阐释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对权利人合法权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消费者利益的严重侵害,警示其珍惜改过机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包头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依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司法惩戒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创新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