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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有论”共研民事实务 共守司法标尺
时间:2026-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1日,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检有论”民事诉讼业务同堂培训,着力统一司法裁量标准、凝聚法检协同共识,破解民事办案实务堵点难点,持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与司法公信力。

本次培训深化检校合作机制,特邀包头师范学院苏惠芳、胡建虹两位法学教授分别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与再审审理标准、民事案件法院裁判与检察监督的有机统一等主题,深入剖析再审环节法检履职分歧与实务难题,系统解读再审程序功能与启动标准,科学提出统一再审审理、检察监督工作标准的实践路径,并以民法典适用为切入点,讲解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逻辑,厘清两类履职思维的差异与共性,聚焦物权纠纷等高频疑难案件,拆解审理难点、统一裁判与监督尺度。





法检同堂培训搭建了高效沟通平台,精准解答了长期困扰一线的办案疑点,打破了业务壁垒,推动法检双方在法律理解、裁判标准、监督思路上达成一致。参训人员表示,因法检履职侧重、审查视角不同,在部分疑难民事案件上存在司法观点分歧,同堂培训拓宽了办案思路,实现了同台学法、共研共进,为精准规范履职筑牢专业基础,今后将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市民事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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