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并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作出部署。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包头市检察院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原原本本学、对标对表查、立行立改做,全体检察人员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牢,监督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学促干、以改促行的良好态势持续巩固。
会议强调,要在“深学”上不停步,把正确政绩观真正入脑入心。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一体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新进人员、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部门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培训必修课。坚持正面示范与反面警示一起抓,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凝聚思想共识,把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刻进履职本能。要在“实改”上动真格,把检视清单转化为履职业绩。前期已经建立了班子问题台账和集中整治台账,绝不能“查了就放、改了就忘”,要对照“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把标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事项,通过定期调度、工作质效抽检等制度方法,稳步解决存在的堵点问题。要以争创“五个一流”,实施“十项工程”为抓手,持续巩固销号问题,常态化“回头看”,以真改实改推动实现“进一流、争第一”工作目标。要在“长效”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制度约束。政绩观教育收尾不收场,要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导向,把“三个善于”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群众满意度作为硬指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加强政绩观行为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任性用权、违规办案等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让正确政绩观从价值追求真正变为制度约束,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