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就如下货物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
项目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二)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项目预算:250000元。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建华南路与复兴路交汇处东北)10楼1020室。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材料;
(4)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5)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会保障局南500米路东(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磋商时间:2026年4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会保障局南500米路东(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http://www.baotou.jcy.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会保障局南500米路东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1864728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