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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文  件  之  十  四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9日在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青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市“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发展战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向“全区前列、全国一流”目标迈进。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从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执法观,制定了保障和服务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面对当前刑事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凸显的形势,将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努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004人,同比上升3.4%,提起公诉2964人,同比上升16%;其中,批捕杀人、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33人,提起公诉1029人。进一步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批捕、起诉惠龙商贸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适用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和检调对接等,把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各环节。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采取预约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化解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29件。其中,由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察院交办的3起多年上访积案得到妥善解决,全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0.1%,实现无进京上访、越级访。2011年,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了“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切实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加大办案力度。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3件 96人,追缴涉案款物1100余万元。其中大要案53件, 同比上升23.3%。涉案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15件16人,100万元以上的13件15人。突出办案重点。注意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案件。其中查处科级以上人员21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26人。坚持执法关注民生。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危害民生民利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查办涉农涉牧、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34人。坚持惩防并举。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包头巡展活动,700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展。进一步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全年向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多家单位提供查询1806次;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市建成警示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室69个。

  (三)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包头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诉讼监督年”活动。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55件,其中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41人,最高刑期为13年;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5件;依法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48人,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的115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449人、不起诉115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77件(次)。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与公安、监察、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800余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69件,审结60件,其中支持抗诉56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5件,法院审结11件,其中改判3件,发回重审6件,调解结案2件,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率和同级法院抗诉意见采纳率均居全区检察机关前列;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0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针对国有和集体资产不当流失,社会公益和弱势群体遭受侵害等问题,积极督促和建议有关部门提起诉讼102件,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重点开展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看守所安全管理、清理久押未审结案件、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检查,向监管改造场所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67份,监督纠正监管改造场所报请减刑不当和罪犯脱管漏管22人,立案侦查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件6人。

  (四)依托检察职能,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关注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研判、预警和防范,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总结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与市司法局建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衔接制度,在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创造条件支持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工作;及时为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延伸司法的人文关怀,促进被侵害社会关系的修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与公安、工会、妇联、社区、学校等各方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附条件不起诉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扶;采取心理疏导、定期回访、就业指导、引导参与公益活动等措施,增强其归属感,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依托检察机关在乡镇、社区设立的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站,开展送法下乡、蒙汉双语服务等便民利民工作,主动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引导百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参与诉讼,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和最初环节。

  二、以素质能力教育为核心,提升检察队伍执法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战略任务,从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能力等方面入手,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

  (一)强化素能建设,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了继续深入学习张章宝同志活动和检察人员“素能教育”活动,全方位提升干警素质。举办建党90周年和“弘扬井冈山精神”革命传统教育讲座,组织全市约600名检察人员参观“包头检察史展”和“历史文物收藏展”;先后选送98名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参加政治轮训和业务研修。在检察人员“素能教育”中,开展了书记员、侦查员、司法警察、检务保障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岗位练兵和优秀检察文书评点活动,通过讲、评、查、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2011年,“全国模范检察官”张章宝、“内蒙古十佳检察官”李世云分别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全市检察系统有28个集体、9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记功;18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和自治区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3名干警代表自治区检察机关参加了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和华北五省区公诉人论辩赛,分获“全国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称号和团体三等奖。

  (二)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围绕执法公正和执法廉洁的基本要求,集中开展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培训;依法适当扩大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范围,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改革措施;成立检察业务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备案审核、跟踪评查、办案质量监控评价等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上下级检察院的业务监督,努力增强自身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把治理浮、懒、庸、散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对执法规范、办案安全、工作效能和检容风纪等实施常态化检务督察;建立内部廉政风险和办案安全防控机制,实行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2011年,昆区检察院和九原区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四化”建设示范院。

  三、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两级检察院全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做专项报告和工作汇报44次,向政协组织和民主党派通报工作情况31次;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1起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8件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注重完善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努力拓宽和改进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与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答复、观摩重特大案件庭审、担任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等,进一步延伸了接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全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发征求意见函1360份,赠阅《检察日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报》2400份。在市县(旗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下,两级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存在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也认识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执法敏感性明显加大的趋势下,有的检察人员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识不足,适应能力不强。在执法办案中有的检察人员不重视释法说理,不善于用群众语言进行交流沟通,有法讲不明,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特别是执法作风和办案效率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有差距。

  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检察人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能的主动性还不强,不愿意监督、不善于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的法治意识不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有时不理解、不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诉讼监督的效果,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三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受案数量持续攀升,人少案多的矛盾日趋明显。许多一线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和亚健康状况比较突出,办案辅助人员严重缺乏。检察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的保障救济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常态化的教育培训、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仍需下力予以完善。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更多的关注、支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包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以“立足全区前列、争创全国一流”为目标,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和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把执法的重点放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上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为推进我市文化建设和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加重视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二、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促进检察职能充分有效发挥。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做好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社情、市情以及热点敏感问题和重要敏感案件的分析研判,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措施,统筹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处理好诉讼监督与配合制约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三、始终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继续坚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各项制度与措施,完善与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加强联系的工作机制,努力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实好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与评议程序、办案程序的衔接。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推进“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大局,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包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2年2月7日

  (共印1200份)

  有关用语说明

  1、【三项重点工作】 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具体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2、【刑事和解】 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一般是指在犯罪后,经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其目的是使被害方得到合理补偿,修复因犯罪行为而破坏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原本具有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因此而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3、【检调对接】 是指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将检察调解融入“大调解”格局,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从而形成调解的合力,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4、【“诉讼监督年”活动】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决定2011年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活动从2011年2月25日开始持续至2011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强化监督、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该项活动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各项诉讼活动和检察机关自身办案活动的监督。

  5、【附条件不起诉】 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对构成犯罪但危害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明确一定的义务和履行期限,当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规定义务后,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裁量制度。

  6、【“四化”】  2009年2月,最高检察院印发《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提出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的基本目标,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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