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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日在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标,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大办案力度,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68194提起公诉18107法院已作出判决754人。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区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工作方法被最高检察院推广,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以贾洪兴为首的32人黑恶势力非法讨债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4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犯分别被判处13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审查起诉了白志明等5沙霸强买强卖,冯国正等9人在繁华商业街强迫交易等一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恶势力犯罪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发现并移送线索18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不批捕85人,不起诉3人。制作《彰显检察担当、攻坚扫黑除恶》微视频,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坚决打好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二)主动护航经济发展。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2人,提起公诉223人;审查起诉林某某等8人虚开11.07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重特大案件。青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金融机构集中的特点,在包头银行业协会设立金融检察工作站,办理支持起诉案45件、生效裁判监督案15件、提请抗诉案13件,涉及贷款金额6000余万元。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1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办理侵犯商标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23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涉及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28件。高新区检察院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信息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全力维护公共利益。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创新做实检察公益诉讼3工作。九原区、石拐区、固阳县等地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行政机关联合建成公益诉讼补偿林基地,让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成为常态。设立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将昆北检察室转型为公益诉讼工作站和公益诉讼培训部,以机制创新促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秉持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4,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构建良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7件,立案审查1171件,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147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72万元,恢复草原及林地植被483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公里。达茂旗检察院办理的满都拉物流园区煤尘污染案,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破坏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案入选全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察院调研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内蒙古东部区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先后调研视察包头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积极参与平安包头、法治包头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838人,提起公诉373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97人,起诉390人;批捕两抢一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财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51人,起诉901人。与纪委监委密切配合,继续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277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788人;审查起诉了赵文亮、隋国文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入户走访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189人次,化解矛盾67起。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检察服务。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国家司法救助20人,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昆区检察院、东河区检察院、土右旗检察院建成数字化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固阳县检察院推行法治班会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聚焦主责主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坚持有罪必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4件,同比上升13.9%;监督立案后,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7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追捕49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37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323人,法院已审结190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坚持疑罪从无,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8件,同比上升20.8%。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71人,不提起公诉254人。对侦查和审判违法行为纠正427件次。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向同级法院提出刑事抗诉29件,同比上升3.6%;法院已审结20件,采纳抗诉意见15件,同比上升50%

  (二)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履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职责,审查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415人次,发现并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人次;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355人次。对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在押人员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0件,被采纳187件。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提出纠正违法228件,提出检察建议554件,全部被采纳。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纠正违法236件,提出检察建议222件,全部被采纳。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2件,已被采纳70件。注重人权保障,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案116件,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隐患案93件。

  (三)推进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50件,同比上升152.2%。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案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68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38件,同比分别上升9.7%322.2%。针对审判、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664件,被采纳648件。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35件,被采纳1130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45件,协助364名农民工讨薪750余万元。扎实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未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等情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4件,全部被采纳。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成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为主题的10+10+2党建阵地5,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促进党建业务双融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主管的《紫光阁》刊载,最高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新华社、检察日报等16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次,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同志先后5次作出批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按季度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10余人次,党组书记约谈基层检察长3人次。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察,层层传导从严治党治检压力

  (二)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谋划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6工作,营造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等活动,教育培训干警3100余人次。注重人才培养,实施1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7,以导师带学员模式实现老带新、新促老,共成长、共提高,15微创新项目落地实施。最高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检察日报、人民网等19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进一步充实一线办案力量。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精心组织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市委要求抓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精彩。分类建立问题台账,以对账销号方式查找整改班子存在问题27个,内设机构存在问题51个,干警个人存在问题519个。在党建阵地实时公开作风建设年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废、改、立各类规章制度102项。对标张章宝、潘志荣,开展学典型、树形象活动,利用新媒体集中宣传20名干警先进事迹,引导干警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打造包头检察优秀群体形象。

  (四)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本着减轻人工负担、提升工作质效的原则,建成全市检察机关移动检务管理系统公益诉讼信息数据平台”“指挥调度平台,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远程视频提审、远程视频接访、智能语音输入等办案辅助系统全部投入使用,助力检察工作驶入信息化高速发展快车道。市检察院全区检察融媒体建设运营表彰中获新媒体阵地建设奖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获最佳新媒奖昆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分别研发公益诉讼随手拍”“智慧党建手机APP,青山区检察院入选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轮案系统,对案件受理、分配、办理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行检察委员会听取审议业务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提升议事决策水平,最高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推进阳光检务建设,依法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325件、生效法律文书275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814条,办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850件。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体工作、专项工作6次;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实地视察指导党建阵地、公益诉讼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转交办案件和代表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3项,研究制定31条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邀请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参与员额检察官选任,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完成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采取个人整改、领导审核、集体审议的方式,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不断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细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联络措施29项。向代表委员发放联系卡,组成7个联络组进行常态化联系。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四级人大代表视察涉法涉诉信访、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联络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座谈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函930余份。向代表委员呈送《检察日报》《包头检察》和工作通报等4900余份,通过短信平台、两微一端推送工作信息3300余条,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动态。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检察干警努力拼搏、奋勇争先、勇于创新的结果,更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社会各界重视、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仍存在差距,检察队伍的司法素能、综合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完全相适应。三是以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还不足。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逐步解决,也希望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

  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讲政治,切实提升检察服务保障水平要一以贯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度发挥党建阵地教育、引导、激励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航向、推动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根治”“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强监督,切实增强检察工作质效要一以贯之。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着力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在精、准、实上下功夫,提升办案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巩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成果,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室管理、刑事执行巡视检察工作,提升监督水平。

  三、谋发展,切实深化检察改革要一以贯之。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认真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程序衔接工作,继续在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易案件速裁、刑事缺席审判等改革措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重自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一以贯之。加强检察人员政治、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深化学习张章宝、潘志荣活动,努力把先进典型效应转化为包头检察优秀群体效应。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治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大力推进代表委员检察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求创新,切实激发检察工作活力要一以贯之。持续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有新突破、整体工作有新提高。大力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平台建设,打造更多包头智慧检务工作品牌。不断完善1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推广。加强与相关行业、高校、科研单位的协作,积极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职责使命,不采华名、不兴伪事,扎实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目标,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年。   

  

   

  1.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市检察院在实地调研包钢集团、北重集团、一机集团等企业司法需求的基础上,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经营环境、推进企地融合”“军民融合等方面,制定18条具体服务措施。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同志作出批示,市委办公厅加按语在全市转发。

  2.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部署,市检察院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构建”“检企关系等方面,制定10项具体服务保障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同志作出批示。

  3.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2017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担负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

  4.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检察机关通过邀请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到检察院当场签收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到场监督,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的工作机制。通过建议方、被建议方、第三方全程参与签收过程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确保检察监督意见传达到位,增强监督刚性

  5.10+10+2党建阵地:全市检察机关建成以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为主题的党建阵地,通过集中展示10个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10个内设机构、张章宝工作室和潘志荣检察室在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方面的思路、措施、成效,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促进两级检察院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相互追赶、相互超越。

  6.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市检察院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立足实际、深入挖潜、突出特色,至少各自打造1个在全区、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以多个优质单项工作引领带动整体工作创新发展。

  7.1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市检察院为解决检察队伍面临的本领恐慌问题,推行1N导师制传帮带人才培养模式。由1名法学实务专家或突出业务骨干与数名被培养人员组成1N固定工作学习团队,采用41工作制,以半年为一个周期,开展传帮带活动。目前,共有12导师带领40学员组成了7个专业门类学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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