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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十 九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3日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服务大局水平持续提升

坚决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市委“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部署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2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72人,提起公诉160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59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落实命案“双介入”机制,对10件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贷款诈骗3294.2万元案件,2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1件39人。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内蒙古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某某等贪污贿赂系列案,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助力打造“包你满意”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组织营商环境“护航”等4个惠企利民专项行动,对涉企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清理涉企挂案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评查监督法院涉企民事执行案件458件。固阳县检察院监督纠正1件损害民营企业权益虚假诉讼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1人,更好地安商惠企。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涉企典型案例演示汇报会”,集中演示16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为涉企案件办理提供“样板”。该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案件13件,占自治区办案数40%;对9名企业负责人、4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有序发展。青山区检察院对某上市公司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依法对4名企业高管决定不起诉,帮助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再创新高,缴纳税款89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32个。在接受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对包头市营商环境非常满意,将继续加大在包头投资创业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协同保护方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5件,2件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高新区检察院作为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率先探索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新模式。

用心守护幸福包头。倾力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7件,挽回经济损失190.7万元。结合办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着力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污染黄河、破坏南海湿地等问题,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00余亩、被占用河道50.8公里、垃圾133.9吨,拆除违章建筑5千余平方米,守护我市蓝天、碧水、净土。市检察院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某公司污染环境系列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构建“检察+社会+家庭”三位一体保护网,九原区等8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妇联、关工委建立2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达茂旗检察院在对一起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时,建议和支持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事诉讼,并与法院、行政机关合力救助被害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向生活困难的56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3.4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专项工作,发布全市检察机关20个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并集中演示交流,引导检察人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既帮群众解开“法结”,又帮其打开“心结”,检察日报作经验报道。石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七旬老人盗窃手机案件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365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采取检察长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针对办案发现校园安全、网络治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2件,采纳率100%。固阳县检察院制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东河区检察院、土右旗检察院通过案例分析和数据研判,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堵塞执法漏洞,推动酒驾整治更加规范。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贯彻新时代法治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区率先运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规范化管理平台,在辩护人、值班律师见证下,198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上升到90%以上,速裁程序适用率上升到47.2%,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率达92.4%。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50.7%,不诉率29.9%,同比分别上升8.5和13.1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24.9%,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昆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诈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深化立案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区的示范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件,监督撤案81件,同比分别增加了38.7%和42.1%。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7.1%,居全区首位,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后,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3件;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21件,采纳率100%。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全面开展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310个,纠正脱管漏管12人。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发现并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2件,监督收押收监49人。

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5件。市检察院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某行政机关与某公司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改判,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94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手段促进息诉服判。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99件,采纳率100%。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1件,挽回经济损失78.6万元。白云矿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帮助农民工讨薪10.4万元。

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大力推动公正司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社会治理类案件189件,制发检察建议116件,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九原区检察院采取座谈磋商、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办理3件房屋拆迁领域申请检察监督案,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坐下来谈、说出来听,共同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实质性化解长达10年之久的行政争议。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和社会治安等领域小专项活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49件,全部采纳。办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1件,均被采纳,涉及土地面积1550余亩。与法院、公安、其他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项,推动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细则”,推动执法司法衔接,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公益诉讼质效持续优化。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2件,立案377件。履行诉前程序,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2件,相关部门全部回复并纠正。开展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建议相关部门追缴国有财产1.6亿余元。土右旗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对无证洗煤厂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收回采矿权价款1967万余元。发挥“源头治理+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检察职能作用,保护草原6802.3亩、林地1616.9亩;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公益林基地9个,累计补植复绿1873.5亩。与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磋商机制,形成“磋商+协作+公开听证+警示教育”公益诉讼包头办案模式,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石拐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危害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对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或问题“反弹”的,依法提起诉讼9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诉讼请求。

三、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行党组抓引领、支部抓落实、党员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学习模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五个牢牢把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10+10+2”党建阵地作用,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形式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期办结市委、市委政法委督办、交办事项31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人民日报、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检察宣传稿件1410篇。将检察人员原创作品《图记民法典》制成自编自演短视频,学习强国平台、检察日报予以刊载。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45项具体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67件。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制定违反检察职责问题线索处置办法,最高检转发工作经验。

切实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战导向,组织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57个班次,教育培训6000余人次。持续推动“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工作向基层延伸,组织网呈答疑、网络培训、“1带N”线上小课堂等87个班次,培训基层检察人员6900余人次。组织检察官、法官、警察、律师380余人同堂培训,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共识。从公安、消防等机关聘请6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注入新动能。1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通报表扬,20名检察人员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先进个人、业务标兵等,38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深入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践行“两新”工作法,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组织10个基层检察院、19个内设机构挖潜力、定目标,抓落实、促提升,培育29个优势工作项目,打造包头检察工作品牌。注重结果导向,组织“爱包头、作贡献”演示评比,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激发立足检察职能、奉献包头发展的热情。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部部提升、项项进步”工作机制,激励常态化创先争优,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争创一流。

四、坚持接受全面监督,执法司法公信持续提升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8次,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专项报告,获得全票通过。坚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人大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市政协交办的2件委员提案,均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63条意见建议,细化落实整改措施35条,并逐项整改报告。完善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制度,6个联络组与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20余人次。向代表、委员呈送工作报告、检察日报等资料2200余份,利用短信平台、“两微一端”及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全方位接受各界监督。

推进阳光检务建设。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发布程序性信息3423条,重要案件信息367条,法律文书231份。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等办案活动92人次,实现检察业务监督全覆盖。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分别被评为“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民监督员”。深化检察公开听证,对129件各类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498人次参与评议,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尊重支持律师履职,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84次,接待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960余人次,促进检律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机关配合支持,离不开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当前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部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不能完全适应,需要持续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存在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大数据应用、创新研发能力不足,既精通检察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有解思维”,争创一流业绩,为开创包头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基本工作思路,以党的建设引领航向、推动发展。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包头、法治包头贡献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

二、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为我市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深化诉源治理,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良好司法办案效果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三、谋发展,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四、重自强,切实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深化政治与业务培训,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新领域知识的学习,提升信息化运用和研发能力,探索“1带N”提素能订单式教育培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能。抓好“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的推广应用,培育更多更优检察工作品牌,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明确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好“包头答卷”的主要任务。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重振包头雄风、再创包头辉煌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全市检察机关涉企典型案例演示汇报会:2022年3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涉企典型案例演示汇报视频会,集中演示汇报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涉企正面典型案例16个;其中,现场汇报10个,书面交流6个。以典型案例引领和推动检察官依法自觉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2.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涉案企业是否具有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决定,使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3.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承上启下诉讼地位,强化系统观念,决定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供给侧改革,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深化融合、统筹履职,打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组合拳”。

4.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规范化管理平台:为解决认罪认罚说理过程中存在质效不高和程序不规范问题,包头市检察机关在全区率先出台《包头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指引》,统筹建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规范化管理平台,借助数字检察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选择小巧轻便的执法记录仪作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自动采集、上传、保存至采集工作站和管理平台集中管理,便捷、高效、安全完成认罪认罚同录工作,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5.巡回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与日常派驻检察的重点不同,巡回检察主要是检察机关不固定期限,不固定人员,不固定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司法机关,对监管场所监管执法、刑罚执行等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6.“磋商+协作+公开听证+警示教育”公益诉讼包头办案模式:包头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安全领域案件时,摒弃“就案办案”旧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案发单位及相关群体的互动,通过“磋商+协作”解决检察办案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不畅问题,通过“公开听证+警示教育”让涉案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群体以现场听证方式直观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办案效果最大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办案效果。

7.“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为落实市委“两新”工作法要求,以工作实绩检验“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立足实际、深入挖潜、突出特色,至少各自打造1个在全区、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两级检察院共确定29个培育项目,通过评比,选出第一批12个优势项目集中演示,在两级检察院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8.“部部提升、项项进步”工作机制: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与激发各部门内生动力结合起来,以各党支部和各检察部(内设机构)为主体,确定要提升品质的工作项目,要达到全区一流的业务指标,并形成月小结、季通报、年度演示汇报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抓基础常抓不懈,求创新永远在路上”。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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