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文 件 之 二 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5日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749件,同比上升25.9%,办案规模不断扩大、质效持续提升。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抓实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7次、线上线下政治轮训27次,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3次,组织讲授党课11次,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进一步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次,及时办结市委、市委政法委交办督办事项23件,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专题活动,有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建强支部战斗堡垒,两级检察院10个党支部被评为坚强堡垒支部,昆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被评为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自觉接受政治监督。全力配合市委开展巡察工作,自查五个方面52个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均立行立改。认真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坚持举一反三,反馈的4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建立完善同向发力机制,有效贯通“两个责任”,管党治检不断深化。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68人、提起公诉2888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393人、不起诉460人,对3049人适用认罪认罚,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一审服判率97.7%。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96人,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36人,其中原厅级干部5人。依法稳慎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核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5件,立案侦查渎职犯罪8人。防范化解涉稳风险,组织公开听证522次,对首次信访的85件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98.8%,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深入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生态优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9件,提出检察建议145件,督促修复湿地27亩、清理被污染水域150亩、清理各类固体废物2457吨、治理受污染土地6609亩。坚持协作联动,与沿黄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土右旗检察院联合托克托县检察院,推动两地行政机关投入2300余万元,解决三道河扬水站农田灌溉和行洪安全问题,共同守护亮丽“几字湾”。坚持系统治理,石拐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开展违规取用地下水联合调查,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帮助企业引入合法水源,既保护公共利益,又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该案被评为自治区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典型案例。昆区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发现外来植物入侵线索,推动行政机关排查风险区域5万余亩,清除刺萼龙葵3000余亩,不教“毒草”度阴山。
做实“检察护企”工作,营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3人,同比上升43.9%。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42人,为国家挽回税款1329万余元。切实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人,追赃挽损3612万余元。加大涉企刑事案件“查扣冻”监督力度,青山区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解封某物流企业166处商业用房,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7人,同比上升189.2%。加强对“蒙字号”品牌、本地驰名商标综合司法保护,在“小尾羊”等知名企业设立12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固阳县检察院针对部分企业违规使用“41°固阳献”区域品牌问题,推动行业完善授权监管,让包头品牌更具品质保障。坚持“有呼即应、无事不扰”,进企业开展送法活动30余次,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守护群众利益、做实检护民生,把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到群众身边
守护身边安全,让生活更安心。护航安全生产,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24人。土右旗检察院从一起撒药无人机伤人案中发现安全隐患,推动农牧部门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办案经验在《检察日报》首版刊发。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9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市检察院针对部分管制药品销售存在的监管漏洞,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2667家药店、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责令整改21家、约谈告诫25家。昆区检察院针对“私屠乱宰”问题推动行业整顿,实现定点屠宰、规范肉品检验,阻断人畜共患疾病传播。紧盯“家门口”的安全,九原区检察院督促整改“飞线”充电安全隐患1205处,安装充电桩900余个;达茂旗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修复艾不盖河护栏30余组,用小护栏守护道路大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让家长更放心。整合两级检察资源,打造“佑幼鹿鸣”市域未检品牌,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提供法律援助70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30人。建成5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二次伤害”。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联合妇联、关工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6个,发出督促监护令2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4次。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7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20余场,覆盖师生5万余名。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批捕和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同比下降41.9%和38.7%,孩子们的成长环境更加纯真、美好、安全。
关爱重点人群,让群众更暖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两级检察院针对个别医疗机构私自接种无法溯源宫颈癌疫苗问题,督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接种流程、优化接种环境,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针对个别医疗机构私自接种无法溯源宫颈癌疫苗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守护老人幸福晚年,起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10人,追回“养老钱”856万余元。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专项监督,推动整改安保设施不健全、备案不及时等问题,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保护劳动者辛苦所得,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2件,帮助农牧民工追索欠薪179万余元。九原区检察院以“联动调解+支持起诉+社会治理”方式,帮助43名私立幼儿园教师索回劳动报酬,用心解决群众“纠薪”问题。
促进高效治理,让人民更舒心。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5件,同比上升44.6%,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93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合红十字会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为208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金168万余元,帮助渡过生活难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0余场,覆盖民众近万人,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提高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撤案581件;依法落实醉驾新规,推动侦查机关对421件依规不构成犯罪的醉驾案件作出撤案决定。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230人。强化审前过滤把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733人、不起诉154人。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法院采纳9件。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新增对包头监狱的检察监督。办理“减假暂”案件213件,同比上升166.4%;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件。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4个,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36人次。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监督收监41人。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3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件,裁判结果改变率100%;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0件,均被采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帮助挽回损失2000万余元。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白云矿区检察院发现法院在离婚纠纷案中未向部分遭受家暴妇女告知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级检察院以此为切入点同步开展离婚纠纷“ta权利”专项行动,监督类案137件,帮助婚内无过错方依法维权。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28件,提出检察建议226件,均被采纳。提高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工伤确认案中,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助力行政机关更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帮助申请人足额领取工伤保险80余万元,该案被最高检在全国展播。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08件535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25人,防止当罚不罚。持续加强“府检联动”,固阳县检察院成立全市首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检察工作室”,与20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高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0件、立案606件,提出检察建议417件,提起诉讼11件。助力打造包头文化高地,办理文物保护案件25件。针对怀朔镇故城、贺龙指挥所、麻池古城等文物保护开展专项监督,让更多包头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九原区检察院办理的召湾汉墓群保护案、固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秦长城保护案,入选自治区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承办全国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总结推进会”,包头保护长城工作经验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深化军地检察协作,联合包头军分区、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案件12件,用法律守护“最可爱的人”,相关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五、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激活检察动能、提升队伍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激发人才发展活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坚持重实绩、重实干、重担当,调整交流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34名,提任市检察院中层干部15名,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实施“1带N”人才培养升级再造工程,成立37个传帮带小组,开展“手拉手薪火相传育才”和“系统一体化精准励才”行动,开展专题业务、理论研究等教育培训81期2700余人次,组织检律论辩赛、庭审观摩等实战实训10期400余人次,3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积极借智借力,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建立共建协作机制。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承办“五省区公益诉讼座谈会”“敖包检会”等全国、全区会议,22篇理论文章在自治区级以上载体刊发。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履职内生动力。落实检察官入额遴选制度,选任检察官8名,及时充实办案力量。压实领导直接办案责任,院领导直接办案1655件、列席审委会57次,检察长主持听证118次。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发出书面监控通知书80份,有效防范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评查捕后不诉、改变定性等重点案件28件,与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异地交叉评查案件1226件,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227件,“逢问必录”更加自觉。
牢固树立有解思维,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加强对下指导,构建“上下一体、两级联动”工作格局。推动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刑事检察“三高两低”有效解决,民事裁判案件监督改变率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数同比增长108%,文物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数同比增长56.5%。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培育选树11个包检工作品牌,带动整体工作发展。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建成噪音扰民监控、“空壳公司”清理等法律监督模型20个,1个模型被最高检推广,6个模型被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各位代表,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必须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2024年,两级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7次,提请任免法律职务44人次,20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
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共同签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收到代表、委员提供线索31条,成案31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件,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效果进一步彰显。
全力配合代表、委员履职,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63条。针对代表提出的“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支持起诉工作”的建议,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制定协作配合意见,让代表“好声音”推动履职“真改变”。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112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129件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进一流、争第一”为目标,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活动,奋力争创与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检察业绩。10项工作在全国、全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568篇检察宣传稿件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益鹿同行”等包检工作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石拐区检察院“石心实益”工作品牌成为自治区唯一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特色品牌;17名检察人员获全区业务“标兵”“能手”等称号,23个集体、37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34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为历年最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履职与全市大局工作融合还不够紧密,在服务经济发展、打造“三个高地”、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主动作为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还未健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仍需提高;三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检察管理还不够科学高效,检察监督办案理念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进一流、争第一”目标,为包头重回历史 最高水平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统领。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强化担当,以更大作为服务发展大局。要通过检察履职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做实“规范涉企执法”等专项行动,推动营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促进补齐社会治理漏洞,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聚焦主业,以更优质效维护公平正义。要坚持检察履职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一体发挥好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
四是夯实基础,以更强管理打造过硬队伍。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同步推进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要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效能,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锚定目标、加压奋进、一以贯之、笃定前行,凝聚推动包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磅礴力量,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包头答卷”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