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犯罪,全年批准逮捕820人,提起公诉2800人,同比分别下降35.3%和3.1%,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成立“剑锋”专门办案团队,集中办理8个盟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8件10人,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专门发来感谢信。积极参与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起诉涉黑恶犯罪80人、电信诈骗犯罪283人、赌博犯罪221人、盗窃犯罪257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医疗、教育、殡葬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起诉职务犯罪48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人。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1件,立案10人,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精准服务经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2人,追赃挽损1118万余元。推动高水平“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涉企监督案件21件,督促向企业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660万元。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在全自治区率先制发《金融检察白皮书》,联合包头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加大对“冒名办卡”、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我市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名优特新、科创成果的检察保护,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8件70人。市检察院起诉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2902万元,助力企业保护关键创新技术、提振发展信心。
用心融入社会治理、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宽缓措施,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建议适用缓刑2375人,促进内生稳定、长效安全。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4%。深化标本兼治,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8件,采纳率99.1%。市检察院结合毒品案件办理情况,针对药品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2000余家药店、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责令整改21家、约谈告诫25家,从源头控制麻精药品滥用风险。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现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全覆盖,参与化解矛盾155件。常态化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270件,均及时办复,推动信访矛盾高效治理、源头治理。
助力构建绿色屏障、绘就壮美生态画卷。围绕大青山、黄河等重点生态区域积极开展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推动清理高危入侵物种刺萼龙葵2万余亩,督促恢复草原植被1677亩,促使清除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1千余吨,督促收回环境保护税款及滞纳金3450余万元。九原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拆除侵占河道的污水泵站,畅通淤堵12年的黄河支流;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三道沙河村垃圾问题案”,以起诉促监督,推动清理拆迁滞留垃圾7.7万余立方米,以上两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