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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1月20日 李雁)
时间:2026-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0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雁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0日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包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聚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进一流、争第一”目标,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462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5762件、民事检察案件823件、行政检察案件614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73件、控告申诉检察及其他各类案件2690件,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坚持党的领导,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加强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中心组研讨等制度,全年组织学习研讨54次,举办全员政治轮训20期,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服务‘七个持续发力’32项措施”,以调研座谈、专题务虚会等形式谋划“十五五”期间检察工作,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1次,办结交办督办事项68件,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形成党组负总责、党支部抓落实的责任闭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分层学习、分类查改,市检察院党组整改问题10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整改问题96个,青年干部整改问题190个。开展“检察队伍建设管理专项整治”,全体检察人员对照能力、作风等五个方面查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177条,完善工作规范18项,以作风建设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不断深化政治监督成效。将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全年重点任务,制定167条具体措施,推动100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结果被评估为“好”。以整改为契机,确定2025年为“规范提升年”,将党务政务、检察业务、检察管理3个方面23项工作经验固定为长效机制,实现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犯罪,全年批准逮捕820人,提起公诉2800人,同比分别下降35.3%和3.1%,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成立“剑锋”专门办案团队,集中办理8个盟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8件10人,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专门发来感谢信。积极参与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起诉涉黑恶犯罪80人、电信诈骗犯罪283人、赌博犯罪221人、盗窃犯罪257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医疗、教育、殡葬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起诉职务犯罪48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人。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1件,立案10人,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精准服务经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2人,追赃挽损1118万余元。推动高水平“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涉企监督案件21件,督促向企业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660万元。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在全自治区率先制发《金融检察白皮书》,联合包头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加大对“冒名办卡”、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我市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名优特新、科创成果的检察保护,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8件70人。市检察院起诉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2902万元,助力企业保护关键创新技术、提振发展信心。


用心融入社会治理、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宽缓措施,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建议适用缓刑2375人,促进内生稳定、长效安全。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4%。深化标本兼治,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8件,采纳率99.1%。市检察院结合毒品案件办理情况,针对药品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2000余家药店、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责令整改21家、约谈告诫25家,从源头控制麻精药品滥用风险。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现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全覆盖,参与化解矛盾155件。常态化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270件,均及时办复,推动信访矛盾高效治理、源头治理。


助力构建绿色屏障、绘就壮美生态画卷。围绕大青山、黄河等重点生态区域积极开展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推动清理高危入侵物种刺萼龙葵2万余亩,督促恢复草原植被1677亩,促使清除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1千余吨,督促收回环境保护税款及滞纳金3450余万元。九原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拆除侵占河道的污水泵站,畅通淤堵12年的黄河支流;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三道沙河村垃圾问题案”,以起诉促监督,推动清理拆迁滞留垃圾7.7万余立方米,以上两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践行为民宗旨,以检察初心保障高品质生活

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做实包头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3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4件,推动行政机关对2家外卖平台及58家餐饮门店完善监管措施。土右旗检察院针对部分长者食堂、托辅机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对21家食堂进行联合检查,将66家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监管平台,守护烟火气里的幸福“食”光。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37人。昆区检察院针对“探店达人”违规发布广告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60余条虚假夸大宣传视频下架整改。注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市13家医院堵塞微信服务号管理漏洞,防止患者信息泄露,为395万条个人医疗信息“上把锁”。


精心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相关案件51件,帮助讨回薪资336.5万元。高新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就业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督促4家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15.6万元。聚焦残障人士出行安全,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15件。青山区检察院推动有关部门在城区主干道安装16台过街语音提示器,用“会说话”的红绿灯守护特殊群体交通安全。聚焦兜牢民生底线,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司法救助案件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发放救助金161.7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致困。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85人。不断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对28名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67名在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开展“一人一策”跟踪帮教,用“温情处方”助其重回正途。持续深化“佑幼鹿鸣”未检品牌,开展“平安寒假”等多个专项行动,携手相关部门对86家电竞酒店、KTV、台球厅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开展校园普法173场,制发督促监护令44份,对45个家庭进行教育指导,5个法治教育基地接待未成年人及家长2000余人次,促进学校、家庭与孩子共同成长。

聚焦主责主业,以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注重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6件、撤案163件;纠正漏捕17人、漏诉177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918件次,采纳率100%。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对疑难复杂案件100%提前介入、实质介入,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假暂”案件339件,针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207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10人次,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监督纠正15人,对监狱、看守所民警辅警违法“捎买带”行为立案6人,坚决维护“大墙内外”司法公正。


民事检察精准履职。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监督改变率100%。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0件,到期采纳率100%。针对打“假官司”问题,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配合衔接机制”;办理的林某与闫某霖等人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调解一案,查清当事人恶意串通、以虚假调解方式骗取企业大额资金事实,推进案涉1900余万元依法退赔。针对民事“执行难”问题,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70件,全部被采纳。


行政检察规范推进。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14件。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1件,到期采纳率100%。切实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建立不起诉决定书、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办理案件509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00人,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罚272人,防止“不刑不罚”。土右旗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化肥侵犯农民权益案件中,依法跨盟市制发检察意见,有效解决异地行政处罚问题,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持续加强“府检联动”,固阳县检察院与政府同向发力,帮助当事人依法撤销因被骗而进行的婚姻登记,共同解决困扰其20余年的维权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3件、立案537件,提出检察建议370件。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诉讼17件,全部获法院支持。深化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共接受代表委员线索25条,成案23件,5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或委员提案。加大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办理相关案件30件,公益诉讼保护长城工作经验被《今日说法》报道。东河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阿善遗址保护;石拐区检察院推动贺龙指挥所旧址建立爱国教育基地,促进红色文化传承、助力城市内涵式发展。

强化自身建设,以严实标准打造包头检察铁军

坚持内练精魄、外练肌理,不断涵养公正司法的正气,培育精准履职的底气。


聚焦工作发展之基,优化检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强政治机关。市检察院根据部门架构,重新优化设置党支部,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分层分类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积分制比选交流办法,盘活队伍存量、激发人员活力。推行检察官助理阶梯式培养,确定高阶助理22人,充实检察官人才储备。择优、差额晋升员额检察官53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48人,让“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持续深化“1带N”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同堂培训、练兵竞赛、听庭评议等95期,参训6500余人次。提升数字检察运用能力,建成26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成案485件,市检察院、青山区检察院、白云矿区检察院自研的3个模型上架最高检数字检察应用平台,在全国推广使用。


抓住检察管理之钥,一体落实司法责任。领导带头落实司法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牵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775件,列席法院审委会47人次。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制定“实时检、件件查”“三维二度e检通”工作办法,办理流程监控案件92件,评查重点案件29件,跨盟市交叉评查案件740件,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开展“检察工作质效抽检”活动,抽取九原区检察院进行全面业务评查、综合检查,带动两级检察院对照问题“重点查,普遍改”,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有差距、工作标准不统一、具体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两级检察院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32件,防止人为干预司法办案。


树立典型引领之标,打造包检品牌矩阵。接续培养包头检察“薪火传承者”,全市检察机关21名个人获全国、全区标兵能手称号;23个集体、31名个人获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45个集体、118名个人获市级表彰奖励;在全区刑事、行政等4大类别业务竞赛中,包头市检察机关斩获集体、个人全部奖项,实现全科“大满贯”;市检察院翟永宏获评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市检察院景南南获评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青山区检察院路冬梅被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通报表扬,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坚持学研赋能,3篇理论文章获国家级奖项、18篇获自治区级奖项,创有史以来最好成绩。突出个案引领类案,4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4件入选自治区级典型案例。打造有辨识度的检察品牌,开展“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展示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推荐,形成以“石心实益”“检护口岸”为代表的包头检察特色品牌矩阵,青山区检察院“青心护航”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最佳事例、“一院一品”典型事例。











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围绕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9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报告,获全票通过。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更加有力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两级检察院邀请各级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68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555件次,走访联络代表、委员421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全部办复,结果均为满意。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新媒体作品1839件,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对包头检察工作宣传报道700余次,为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提供多样视角,真诚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检阅。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包头检察机关做出与大市大院相匹配的检察业绩,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我谨代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武装还需加强,检察人员在司法理念、监督水平上与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大局还不够精准,还缺少有力服务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检察举措。三是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在深层次监督、实体问题监督等方面穿透性不强,办案不精细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专业化水平还需提高,基层检察院分类建设的路径规划还不够清晰。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扣“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围绕包头市“三个基本建成”、“一个挺进”、“两个稳居”目标和“八个聚力八个新”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切实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是更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包头建设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造“包检济融”“鹿城检爱”工作品牌,更加有力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营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涉企案件办理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因地制宜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擦亮“美丽包头”生态名片,开展“益山益川益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强对大青山、黄河等重点生态区域司法保护。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民生,在守护食药安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检察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四是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将2026年确定为“监督质效提升年”,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加强案件会商研判、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继续加大法律监督模型研发运用力度,让监督办案更加智能、更加高效。


五是不断夯实队伍建设之基

围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解决检察人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凝聚奋勇争先的精气神。做好干部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对基层检察院实行“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树立“单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抓亮点、特色工作创品牌”导向,实现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关山飞度,风雨兼程;击鼓催征,奋楫前行。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以高质效履职为我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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