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全文)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
· 信访工作条例
· 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 信访渠道
法律文书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刘某某...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秦某某不...
· 起诉书(马松柏贩卖毒品案) ...
· 起诉书(徐声明故意杀人案) 包...
· 起诉书(王志斌贩卖、运输毒品...
· 起诉书(刘志军等5人贩卖、运...
业务流程    
· 国家赔偿流程图
· 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流程图
·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图
· 民事行政检察流程图
· 控告申诉检察流程图
· 案件审核流程图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算公开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是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和白云鄂博矿区区委领导的政法部门。

(二) 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贯彻执行上三级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白云矿区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其他应当由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设四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行政部。编制为13人,实有占编制13人。

(二)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包头市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总收入95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11万元,年初预算收入36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365.03万元。本年调整预算收入590.08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61.65%,原因是1.本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2. 2019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追加59万元,3.追加其他经费34.81万元。

本年总支出961.81万元,年初预算支出365.03万元,同比增加163.49%,原因是1.本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2. 2019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61.81万元,同比增加127.39%,原因是1.本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2. 2019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59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61.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55.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0万元;支出总计961.8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32.11万元,增长123.80%;支出总计增加532.11万元,增长123.8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二是2019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59万元;三是追加其他经费34.81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5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11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6万元,占27.70%;项目支出694.96万元,占72.3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1.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70万元;支出总计961.8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32.11万元,增长123.80%;支出增加532.11万元,增长123.8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二是2019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59万元;三是追加其他经费34.81万元。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6万元,占27.70%;项目支出694.96万元,占72.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在职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不承担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3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取暖费、印刷费、邮电费等,较上年减少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不承担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又算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狗追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0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和燃料费支出,车均运维2.40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又算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三是2017购置了新车2台,维修维护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96.9万元、业务装备经费42.78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60余件人均办案支出<5.4万元。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40人,批准逮捕23人,不批准逮捕17人,提前介入3件,立案监督11人,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60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3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56人,认罪认罚率达到93.3% 。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打造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量和办案效率。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份。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已判决

业务装备经费:2019年度采购康妮数码相机、复印机、A3平板扫描仪、台式机+档案管理软件等办案及办公设备;检察工作网维护更新;分级保护网络安全加固等。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0%。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4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80%。除涉及抚养权等个人隐私问题未公开,其他均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大于9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6.9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96.9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63

已完成

受理案件数量

63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政法部门结案率

10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0%

已完成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5.4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按照财政下达的资金结构使用资金

足额下达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财政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足额下达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案件的连续性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尽可能地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争取满意度达≥95%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意度达≥95%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2.78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42.7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2019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工作网建设》的通知进行政法网升级改造,20万元。2.根据国家保密局文件《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适配软硬件产品名录》的通知购置信息化装备,30万元。3.我院大楼监控系统于2012年建设,摄像头(老式模拟信号)均不能正常使用,我院为涉密单位,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必须对保密和通讯机房、涉密办公场所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安防监控,30万元。

2019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工作网建设》的通知进行政法网升级改造,20万元。2.根据国家保密局文件《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适配软硬件产品名录》的通知购置信息化装备,30万元。3.我院大楼监控系统于2012年建设,摄像头(老式模拟信号)均不能正常使用,我院为涉密单位,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必须对保密和通讯机房、涉密办公场所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安防监控,30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采购康妮数码相机、复印机、A3平板扫描仪、台式机+档案管理软件等办案及办公设备;“检察工作网”维护更新;分级保护网络安全加固等

已完成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7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预计按期交货率≥98%

已完成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8%.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100%

已完成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9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公正性

10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提高司法公信力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10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8%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4万元,比2018年减少8.03万元,降低18.10%。主要原因是:一是从2019年开始不承担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7万元,比2018年减少28.53万元,降低70.40%,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了无形资产。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7辆车1083179.04元为:东风风行1辆、金额119800元,此车在2016年车改时白云区车改办已经上交政府,但至今未履行相关手续,还在资产卡片里。捷达轿车金额102000元和蓝鸟轿车金额176000元,这2辆车2018年已报废,但资产处置手续未进行完毕,因此资产卡片还存在。但实际使用的车辆为4台。),主要用于: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霞      联系电话:0472-8320587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