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全文)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
· 信访工作条例
· 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 信访渠道
法律文书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刘某某...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秦某某不...
· 起诉书(马松柏贩卖毒品案) ...
· 起诉书(徐声明故意杀人案) 包...
· 起诉书(王志斌贩卖、运输毒品...
· 起诉书(刘志军等5人贩卖、运...
业务流程    
· 国家赔偿流程图
· 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流程图
·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图
· 民事行政检察流程图
· 控告申诉检察流程图
· 案件审核流程图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算公开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是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和白云鄂博矿区区委领导的政法部门,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充分行使批捕、起诉、侦查、接待控告、申诉等国家检察权。

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白云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贯彻执行上三级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白云矿区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其他应当由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设四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行政部。编制为13人,实有占编制12人。

(二)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包头市白云矿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总收入51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18万元,年初预算收入42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425.52万元。本年调整预算收84.6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9.9%,原因是1.本年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9万元。2. 年底财政收回15.24万元。

本年总支出510.18万元,年初预算支出425.52万元,同比增加19.9%,主要原因是1. 本年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10.18万元,同比增加19.9%,主要原因是1. 本年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9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1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10.1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10.1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1.63万元,下降47.00%;支出总计减少451.63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去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1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18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23万元,占64.90%;项目支出178.95万元,占35.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0.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10.1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51.63万元,下降47.00%;支出减少451.63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去年追加化债资金496.27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23万元,占64.90%;项目支出178.95万元,占35.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在职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较上年增加69.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增加2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二是人员正常晋升。公用经费3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取暖费。较上年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同比上年未发生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同比上年未发生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3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和燃料费支出,车均运维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比去年多一些。,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此处决算填列错误,有2辆车发生处置,实际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未发生增减。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7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 办案业务项目 ”、“ 业务装备项目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项目 ”、“ 业务装备项目 ”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6分。全年预算数为140.97万元,执行数为12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件7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件74人,认罪认罚率97.06%,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活动8件33人,介入率20.5%;监督撤案2件2人,办理羁押性必要审查案件2件;发检察建议2份,办理书面纠正违法1件;纠正漏诉1人。同时不断加强监检协调配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法院已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半。刑事执行检察发检察建议6份,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刑事财产刑监督意见书1份,均收到回复。财产刑监督中监督法院将286941.32元及时退赔给单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共核查出1979-2020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件、十八大以来判处实行未执行案件核查出未执行案件7人,目前5人已收押,1人采取临控,1人死亡。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共办理案件15件,案件办理数同比增加200%。办理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2份;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开展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评查民事调解案件240余件;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监督工作,评查民事执行案件208件。同时积极开展涉企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民事监督专项活动。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案件24件,案件办理数同比增加41.18%。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0件,发检察建议6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检察建议2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疫情期间为加强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向四个社区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开展行政诉讼案卷评查,向达茂旗检察院移送审判程序违法线索3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7件,发诉前检察建议7件,5件已采纳回复,1件未到期,1件已起诉并判决。向包头市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

2020年受理案件104件人均办案支出<5.8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单位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形成系统、成熟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

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打造“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量和办案效率。

2. 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58.58万元,执行数为57.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采购国产化设备及处理软件23套、扫描仪、探测仪、高拍仪等。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97%,超过20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5%。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4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80%。除涉及抚养权等个人隐私问题未公开,其他均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大于9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安丽思0472-8320587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0.97

121.64

10

86.29%

9

其中:财政拨款

140.97

 

-

 

-

其他资金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公办案工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8

63件

103件

8

 

受理案件数量

8

63件

104件

8

 

质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6

100%

100%

6

 

政法部门结案率

6

100%

99%

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5

100%

99%

4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5

< 5.3万元

5.8万元

4

 

成本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6

63件

104件

6

 

办案成本

6

<2.8万元

< 1.2万元

6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按照财政下达的资金结构使用资金

9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100%。

100%

9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7

90%

90%

7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影响

7

< 10%

< 10%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7

尽可能地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争取满意度达≥95%

96%

7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意度达≥95%

96%

10

 

总分

100

 

96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安丽思0472-8320587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8.58

57.31

10

97.83%

10

其中:财政拨款

58.5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根据国家保密局文件《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适配软硬件产品名录》的通知购置信息化装备,30万元。

2.其他需要的零星购置。

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8

1.根据国家保密局文件《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适配软硬件产品名录》的通知购置信息化装备。

2.其他需要的零星购置

2020年度采购国产化设备及处理软件23套、扫描仪、探测仪、高拍仪等

8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8

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70%

超过20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5%

8

 

质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6

23套

23套

6

 

装备验收合格率

6

100%

100%

6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5

预计按期交货率≥98%

98%

5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5

8%.

20%.

5

 

成本指标

业务装备成本

6

30万

24万

6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6

8%.

20%

6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9

≥95%

97.83%

9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公正性

7

100%

100%

7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7

提高司法公信力

完成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7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100%

完成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8%

98%

9

 

总分

100

 

9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我院“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我院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5万元,比2019年减少4.79万元,降低13.2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1.97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11.97万元的信息技术服务,今年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5辆车805179.04元为:东风风行1辆、金额119800元,此车在2016年车改时白云区车改办已经上交政府,但至今未履行相关手续,还在资产卡片里。但实际使用的车辆为4台,金额685379.04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同比上年未发生增减;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同比上年未发生增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霞    联系电话:0472-8320587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