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全文)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
· 信访工作条例
· 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 信访渠道
法律文书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刘某某...
·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秦某某不...
· 起诉书(马松柏贩卖毒品案) ...
· 起诉书(徐声明故意杀人案) 包...
· 起诉书(王志斌贩卖、运输毒品...
· 起诉书(刘志军等5人贩卖、运...
业务流程    
· 国家赔偿流程图
· 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流程图
·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图
· 民事行政检察流程图
· 控告申诉检察流程图
· 案件审核流程图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
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时间:2017-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市检察机关开通检察机关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开启了“外网受理、内网审核、一键查询、网上送达、在线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新模式。通过该系统,申请查询的个人和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提交查询申请。

  具体申请途径如下:(1)登录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点击主页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栏目,进入查询申请页面;(2)在电脑上直接输入查询网址http://60.31.197.14/进入查询申请页面;(3)关注“包头检察”微信公众号,点开“便民服务”栏目,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入查询申请页面。检察机关在收到查询申请后,将申请资料导入检察专线网,并于1至3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申请资料符合查询要求的当即进行查询,并通过光盘将数据导入互联网,申请用户可直接在线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经办人会即刻收到审核不通过的手机短信,以便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更正,补正完毕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短信提示的查询密码实时查询申请进度,如有检察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查询等问题,可随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7905413。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