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自治区检察院改革督察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树林一行对包头市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包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包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就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等7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督察组与参会人员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员额检察官职业保障等配套改革措施情况及亮点特色工作、当前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督察组听取汇报后,对包头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包头市检察机关是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抓得早、抓得实、抓的细,在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方面不打折扣,工作扎实,敢于探索和创新。
对下一步工作,督察组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改革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持续不断把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二是不断提升自身素能,为检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三是不断创新工作做法,提前预测改革中涉及的深层次问题,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后,督察组查看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文件、工作记录、办案台账等资料。下午,督察组一行到固阳县检察院进行实地督察。
文字:高鸿丽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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