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理解和贯彻《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统一全市执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实质化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2024年3月7日下午,包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视频形式举办2024年度全市第一期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全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条线的检察人员,公安、法院从事相关工作的干警以及律师代表共100余人,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及各基层检察院分会场参加培训。
包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强,围绕《规定》内容,结合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从历史、变化、落实三个角度切入,以四次完善、九大方面、五组关系为纲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的内容方式、程序启动、职责分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轻罪治理的时代背景,阐明了《意见》的修改亮点和价值导向,融合实体和程序,兼具理论与实践,全面梳理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中存在的多发性问题,针对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证据收集审查重点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并对多元化入罪模式以及从重情节进行了细致解读。授课内容紧扣办案实际,对更准确、全面理解《规定》、《意见》的内容,解决司法实务中的分歧和争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公安机关参训干警王伟权表示“同堂培训形式新、内容实,通过这次培训,很多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惑和难题得到了解答,既提升了理论水平,也拓宽了办案思路,对提高干警素质、提升办案质效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琦说。“参加过的培训挺多,但公检法律同堂培训还是第一次。这次培训,不仅有助于我依法办好醉驾案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更有利于促进业务交流,统一执法理念标准,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人民法院参训干警王艳茹认为“公、检、法、律虽然分工不同,但对刑事案件的司法理念、办案标准应当有共同的追求和导向。通过同堂培训搭建四方学习交流平台,可以有效消除分歧、统一认识、凝聚司法共识和智慧,提升办案质效。建议此类同堂培训能常态化开展。”
包头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将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积极能动履职,针对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同堂培训工作,以共学促共识求共赢,不断深化公、检、法、律业务交流,实现办案理念同步更新、证据把握同频共振,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基础,为全市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流、争第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