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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与石拐区检察院党支部签订党建结对共建协议
时间:202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6日,包头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与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党支部举行《党建结对共建协议》签订仪式,合力打造“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党建新格局,深度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包头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班子成员,石拐区检察院党支部班子成员出席签订仪式。

《协议》旨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按照“两点共建、双向受益、共同提高”要求,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的“最大公约数”,深入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先、整体提升,在团结带动广大检察人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进一流、争第一




《协议》就党的建设、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检察品牌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按照“人才共育、业务共推、资源共享、发展共谋”原则,创新丰富共建举措,充分释放“1+1>2”的效应,精心组织开展好“提质效、促发展”“破难题、补短板”“创品牌、育高峰”“提精神、激活力”四个活动,以党建业务一体化发展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赋能增效,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进一流、争第一”的目标。

签订仪式后,举行了导师聘任仪式,聘请包头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副书记、第三检察部主任,全区十佳公诉人翟永宏担任石拐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敏的业务导师,充分发挥优秀检察官“传帮带”作用,在交流学习、互帮互助中全方位提升“师生”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助推基层青年检察人员更快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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