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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学促用——包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庭审观摩“零距离”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进一流、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2024年奋力答好新征程上的包检答卷。“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提质效、促发展】专栏,专题发布全市检察机关雷厉风行抓落实、齐心协力争一流的工作实绩。





以案为鉴 以学促用



日前,包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正厅级)受贿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第三检察部主任翟永宏、副主任刘海洲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内蒙古监察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远程观摩,包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基层院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讯问,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生动展示涉案证据。公诉人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围绕案件指控的事实与证据、量刑、自首等发表了公诉意见,深入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之路的根本原因,充分阐释了本案的危害与警示,被告人最后陈述声泪俱下,表示真诚地认罪悔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

本次庭审对被告人及观摩的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廉政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观摩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内心深受触动,深切感受到理想信念失守、私欲贪念的巨大危害,更直观地明确了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练好扎实“基本功”,提升公诉人的“看家本领”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第三检察部将以建设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为契机,积极开展听庭评议、庭审观摩活动,持续发力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和办案质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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